市教委关于开展2019年第一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津教高函〔2019〕11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
依据《天津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津教委规范〔2017〕6号)等文件精神,现委托各高校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18年立项的国家级和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项目实施周期是二年的。
二、结题验收范围
2017年立项的国家级和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项目实施周期是二年的;2018年立项的国家级和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项目实施周期是一年的。
三、报送材料
(一)天津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格式见附件1)。
(二)天津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格式见附件2)。
四、报送时间
2019年6月14日之前完成。
五、报送方式
本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采用网络平台填报的方式,请各高校务必按时指导学生完成网上材料填报工作(网址211.81.31.19,《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操作手册》可在网页的下载专区查看下载)。报送完成后各高校请在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内填报中期检查情况、结题验收情况,并在附件中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扫描件(PDF版本)。
六、其他
本次结题验收工作结束后,统一对本年度完成结题的国家级、市级项目结题证书盖章。各高校在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内自行打印结题证书,一式一份,于2019年6月25日(周二)上午8:30-12:00,在天津市教委第五会议室审核盖章。
七、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靳涛、郭晶,联系电话:23781285、83215351。
附件:1.天津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天津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2019年5月28日